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通常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初始计量: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 后续计量:
- 对于此类投资,应当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不是当期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中的这部分金额,在处置该投资时,或者在满足规定条件时(例如,该工具转换为权益工具),应当转入当期损益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3. 合并报表中的处理:
-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这些投资应当作为单独项目列示,并注明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处置此类投资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单独列示。
4. 会计分录示例:
假设甲公司持有乙公司10%的股份,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公允价值为120万元。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0万元
贷:其他综合收益 20万元
这2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不是当期损益。在处置该投资时,假设收到130万元现金,同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20万元转入当期损益。
借:银行存款 130万元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100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0万元
其他综合收益 10万元
这里,10万元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反映在利润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