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中,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主要区别如下:
1. 会计处理原则不同:
- 成本法: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仅考虑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不考虑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初始投资成本在取得时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后续除非发生减值或处置,否则一般不调整其账面价值。
- 权益法: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需要根据被投资方的净利润或亏损、以及分配的股利或现金分红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 适用情况不同:
- 成本法:成本法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
- 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影响力较弱,通常为非控股投资。
- 被投资方是子公司,但母公司能够控制其财务和经营政策,且子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例如,母公司为投资性主体,且仅将子公司作为一项投资)。
- 权益法:权益法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
- 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通常为20%到50%的股权),这种情况下投资方参与被投资方的经营决策。
- 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之间存在活跃的商品或服务交易,或者有其他因素表明成本法不适用。
3. 会计报表列示不同:
- 成本法:在资产负债表上,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列示,不反映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成果和所有者权益变动。
- 权益法:在资产负债表上,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调整后的权益份额列示,反映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成果和所有者权益变动。
4.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同:
- 成本法:由于成本法不反映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成果,因此投资方的财务报表中不会体现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亏损。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可能会与实际经济价值存在较大差异。
- 权益法:权益法下,投资方的财务报表会反映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亏损,因此投资方的净利润或亏损会受到被投资单位业绩的影响。权益法能够更准确地反映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之间的经济关系。
总结来说,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主要区别在于会计处理原则、适用情况、会计报表列示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投资者需要根据其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或影响程度来选择合适的计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