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免应纳税额和税收递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税收处理上有所区别。
1. 抵免应纳税额:
抵免应纳税额是指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允许企业将其在某一国家或地区已缴纳的税款,用于抵扣其应向另一国家或地区缴纳的税款。这种抵免通常发生在跨国公司在其子公司所在国缴纳了税款,并且这些税款可以用来抵免其母公司所在国的税款。抵免应纳税额可以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两种方式:
- 直接抵免:指企业直接用国外税款抵免其本国应纳税额。
- 间接抵免:指企业通过其国外子公司支付或累积的税款,来抵免其本国应纳税额。
2. 税收递延:
税收递延是一种税收处理方式,指将应税收入或收益推迟到未来某个时期再进行纳税。这种做法通常是通过某些特定的投资工具或计划实现的,例如个人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教育储蓄计划等。税收递延并不意味着不纳税,而是将纳税义务推迟到未来某个时间点。
总结来说,抵免应纳税额是关于跨国税收的一种处理方式,而税收递延则是关于如何处理应税收入或收益的纳税义务时间的一种方式。两者在税收处理的目的、适用情况和效果上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