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收入的确认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确认处置收入:首先,你需要确认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所获得的收入。这通常是指从出售或转让投资性房地产所得到的现金流入。
2. 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会随着公允价值的变动而调整。在处置时,你需要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调整至其最新的公允价值,并确认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 结转成本: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结转到损益中,通常是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来反映。
4. 计算处置损益:处置损益的金额是处置收入减去结转的成本后的差额。如果处置收入大于结转的成本,则产生处置收益;反之,如果处置收入小于结转的成本,则产生处置损失。
举个例子:
假设某公司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其投资性房地产,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出售一栋写字楼,取得处置收入1000万元。该写字楼在出售日的公允价值为950万元,账面价值为800万元。
首先,确认处置收入1000万元。
其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因为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为950万元,所以需要将账面价值800万元调整至950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0万元。
然后,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800万元结转到其他业务成本中。
最后,计算处置损益。处置损益是处置收入1000万元减去结转的成本800万元,即200万元。
综上所述,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的收入确认,需要结合处置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结转的成本来综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