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通常涉及以下会计处理和报表披露:
1. 出售时:
- 借:银行存款等(收到的款项)
- 贷:其他业务收入(售价)
- 同时,
- 借:其他业务成本(账面价值)
-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原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2. 报表披露:
- 在资产负债表中,处置后的投资性房地产项目金额应根据最新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
- 在利润表中,处置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项目,处置成本记入“其他业务成本”项目。
- 如果存在公允价值变动,还需要在资产负债表的附注中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3. 公允价值变动对报表的影响:
-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时,其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会影响到所有者权益。
-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同时也会在利润表中反映。
4. 现金流量表:
- 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现金记入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
请注意,上述处理基于一般情况,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调整。建议在处理具体业务时,咨询专业的会计顾问或参考最新的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