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周年

提存人对提存物是否有保管义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12/27 16:06:09  字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对于提存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三百九十四条至第四百零二条。根据这些规定,提存人(即接受提存物的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提存物,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提存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提存物因提存人的过失而毁损、灭失的,提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提存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 保管义务:提存人应当妥善保管提存物,确保其安全。
2. 通知义务:提存人应当及时通知提存物的权利人或者其代理人提存的事实。
3. 提存物的领取:提存人应当向提存物的权利人或者其代理人交付提存物。
4. 提存物的毁损、灭失:提存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提存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提存物因提存人的过失而毁损、灭失的,提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提存人对于提存物是有保管义务的。

直播公开课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课程推荐
        快速问答
            速问速答

        没有找到问题?直接来提问

        查看更多 相关问题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恭喜你!获得专属大额券!

          套餐D大额券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