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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履行中的代位求偿权如何理解?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12/26 14:58:34  字体:
保险合同履行中的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公司在支付保险金给被保险人后,如果被保险人未能从第三方责任人处获得赔偿,保险公司有权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求偿权。这种权利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保险公司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无法追回其已经支付的保险金。

代位求偿权的行使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方的责任造成的。
2. 保险公司已经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金。
3. 被保险人未能从第三方责任人处获得赔偿。

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行使代位求偿权:
1. 通知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在决定行使代位求偿权之前,通常会通知被保险人,告知其将代表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责任人追偿。
2. 接管权利:保险公司会接管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求偿权,包括提起诉讼的权利。
3. 追偿:保险公司会采取法律行动,向第三方责任人追偿,以收回其支付的保险金。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求偿权是有一定限制的。例如,有些保险合同可能规定了代位求偿权的除外责任,即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得行使代位求偿权。此外,代位求偿权的行使可能会受到法律和合同中其他条款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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