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权益法下,投资方确认被投资方分配的现金股利的过程如下:
1. 确认投资收益:当被投资方分配现金股利时,投资方首先需要确认这部分股利对应的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的金额是根据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的股权比例计算的。
2.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投资方需要根据被投资方实现的净利润(或亏损)来调整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如果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投资方需要按照其持股比例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如果被投资方发生亏损,投资方需要按照其持股比例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 确认现金股利:在确认了投资收益并调整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之后,投资方需要将收到的现金股利确认为现金流量,同时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4. 编制会计分录:投资方在确认被投资方分配的现金股利时,需要编制以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现金(实际收到的股利金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投资方应享有的股利份额)
投资收益(差额,如果是贷方差额表示超额确认的投资收益,如果是借方差额表示少确认的投资收益,需要调整)
如果投资方实际收到的股利金额与应享有的股利份额不一致,还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调整金额)
贷:银行存款/现金(调整金额)
例如,如果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20%的股权,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100万元,并决定分配现金股利50万元,投资方实际收到30万元股利。
首先,投资方确认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 = 被投资方净利润 × 投资方持股比例
= 100万元 × 20%
= 20万元
然后,投资方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0万元)
贷:投资收益(20万元)
最后,投资方确认收到的股利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借:银行存款/现金(3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30万元)
投资收益(10万元,差额,表示超额确认的投资收益,需要调整)
同时,如果投资方实际收到的股利金额与应享有的股利份额不一致,还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0万元)
贷:银行存款/现金(10万元)
这样,投资方就完成了对被投资方分配现金股利的确认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