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会计准则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它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以经济业务的实质为准,而不是仅仅以它们的法律形式为依据。这一原则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得到了体现。
企业在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时,应遵循以下会计准则:
1.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 该准则规定了会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原则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之一。
2.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 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根据经济实质而非仅仅法律形式来判断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
3.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在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当根据经济实质来确定,而不仅仅是看法律上的所有权比例。
4.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 企业在判断一项房地产是否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应根据其经济实质,即是否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且收取租金,而不是仅仅根据其法律形式。
5.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 企业在判断一项资产是否应确认为固定资产时,应考虑其实质,即是否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而不是仅仅根据其法律形式。
6.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 企业在评估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时,应根据资产的实质性经济因素来判断,而不仅仅是看资产的法律形式。
7.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 企业在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时,应当根据债务重组的实质,即各方达成的交易条件,来判断是否符合债务重组的定义和确认条件。
8.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租赁》
- 企业在判断一项租赁是否为经营租赁时,应根据租赁的经济实质,即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和风险与报酬的转移程度,而不是仅仅根据租赁的法律形式。
总之,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一个广泛适用的原则,它要求企业在会计处理中保持职业判断,根据经济实质来处理交易和事项,而不仅仅是机械地遵循法律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