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列报反映企业的现金流量信息,通常是通过编制现金流量表来实现的。现金流量表是财务报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展示了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情况。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现金流量分类:现金流量应当分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 现金流量顺序:现金流量表应当按现金流入和流出的顺序列报,先列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再列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最后列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 现金流量净额:现金流量表应当计算并列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现金流量表应当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总量变动情况,以及现金等价物的定义、识别标准和计量方法。
5. 非现金项目:现金流量表中应当对非现金项目进行调整,例如折旧、摊销、递延所得税等,以反映实际的现金流量变动。
6. 附注说明:现金流量表应当有详细的附注说明,解释现金流量变动的重大原因,以及非正常项目和非常项目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7. 现金流量预测:如果企业进行了现金流量预测,并认为该预测对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重要意义,则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预测的主要内容和假设条件。
8. 现金流量补充信息:如果现金流量表中的信息不足以反映企业的现金流量全貌,企业可以在附注中提供额外的补充信息,例如对重大现金流量交易或现金流量异常情况的说明。
总之,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应当全面、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现金流量信息,以便为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所需的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