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汇票背书转让后,持票人可以要求背书人承担票据责任。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背书转让汇票后,背书人应当承担以下几种票据责任:
1. 担保责任:背书人作为汇票的担保人,应当对汇票的承兑和付款承担责任。如果汇票不能得到承兑或者付款,持票人可以向背书人要求支付汇票金额。
2. 追索权:在汇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时,持票人可以向前手背书人行使追索权,要求其支付汇票金额。背书人不能以其与出票人或者前手背书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3. 返还权:如果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票据权利,持票人可以要求背书人返还其已支付的汇票金额。
4. 赔偿责任:如果背书人在背书时附有条件或者作出其他欺诈行为,持票人可以要求背书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背书人承担责任是有一定限制的。例如,背书人在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时,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此外,背书人在证明其签章是被伪造或者被变造的情况下,也可以不承担票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