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母公司因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而丧失控制权时,母公司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以下步骤编制现金流量表:
1. 确认处置损益:母公司首先需要确认处置子公司投资产生的损益,通常涉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处置所得款项之间的差额。
2. 调整现金流量:母公司需要调整现金流量,将处置子公司投资产生的现金流入反映在现金流量表中。
3. 编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需要将调整后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按照现金流量分类进行记录。通常,处置子公司投资产生的现金流入会记入“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而与处置相关的现金流出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记入相应的现金流出项目。
4. 披露相关信息:母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还应在附注中披露与处置子公司投资相关的详细信息,包括处置价格、处置原因、处置损益等。
需要注意的是,母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保现金流量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并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现金流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