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因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而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母公司不需要进行商誉测试。商誉测试通常是针对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进行评估和减值测试的过程。当母公司处置子公司投资并丧失控制权时,这通常意味着母公司已经不再是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商誉作为子公司账面上的资产,其后续评估和减值测试与母公司无关。
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需要进行的是与处置投资相关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准则,母公司需要根据处置投资的实际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或损失,并调整相关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
如果母公司处置子公司投资后仍保留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则需要根据其持有的剩余股权比例和处置后的持股情况,判断是否仍能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并相应地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方式。如果母公司保留的权益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则应将其剩余投资转换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不能施加重大影响,则应将剩余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总之,商誉测试是针对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进行的评估和减值测试,与因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而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无关。母公司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进行的是与处置投资相关的会计处理,包括确认投资收益或损失,并调整相关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同时根据对被投资单位的权益情况和影响程度,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