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而丧失控制权时,母公司不再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这是因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是控制原则,即只有当母公司能够控制子公司时,才需要将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中。一旦母公司丧失了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子公司的财务业绩和经营活动就不再直接影响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母公司不需要再对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需要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包括:
1. 终止对子公司的合并:母公司应从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起停止将子公司作为合并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2. 确认处置收益或损失:母公司需要根据处置对子公司投资的具体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可能需要确认处置投资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3. 调整合并财务报表:如果母公司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已经编制了合并财务报表,那么需要对之前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反映处置子公司的事实。
4. 披露相关信息:母公司在自己的财务报表中需要披露处置子公司的情况,包括处置的原因、处置的条款和条件、处置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等。
总之,当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而丧失控制权时,不需要再对子公司进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母公司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