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费用的确认主要遵循以下会计准则:
1.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这是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中专门针对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原则性文件。它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2.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虽然这个准则主要是关于金融工具的列报,但它也涉及到某些与所得税相关的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如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3.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于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这个准则提供了关于所得税费用确认和计量的特殊规定。
4.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这个准则规定了企业对其在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或被投资单位中权益的披露要求,其中也涉及到与所得税相关的信息。
5.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企业的非流动资产可能需要按照持有待售的原则进行分类,这也会对所得税费用的确认产生影响。
6. 企业会计准则第43号——或有事项:或有事项可能涉及纳税义务的变化,例如税务诉讼或税务审计的结果,这些都需要按照或有事项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7. 企业会计准则第45号——分派现金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在分派现金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时,可能会涉及到所得税的影响,例如股息税或利息税。
在实际应用中,企业需要根据具体业务和交易情况,结合上述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收法规,合理确认和计量所得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