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级会计实务》中,经营租赁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增量费用,这些费用是为了达成租赁交易而直接产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佣金:支付给租赁经纪人的佣金。
2. 印花税:与签订租赁合同相关的印花税。
3. 法律费用:与租赁谈判和签订合同相关的法律咨询费用。
4. 评估费用:如果租赁资产需要评估,评估费用也可能计入初始直接费用。
5. 其他费用:可能还包括差旅费、招待费等与租赁谈判相关的其他费用。
对于这些初始直接费用,会计上通常采用以下处理方法:
1. 计入当期损益:有些企业将这些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
2. 资本化并摊销:部分企业可能会将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并将其作为长期资产的一部分进行摊销。这样做的理由是,这些费用是为了获得未来经济利益而发生的,因此将其资本化并摊销可以在租赁期内更好地反映费用。
3. 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某些情况下,初始直接费用可能会被计入租赁资产的价值,作为租赁资产的入账成本的一部分。
具体如何处理,需要根据企业的会计政策、会计准则以及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企业采用会计准则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或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还需要遵守相应的会计准则规定。在实务中,企业可能会根据其会计政策的一致性、费用的性质和金额、以及与租赁相关的其他经济因素来决定如何处理初始直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