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决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原则: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合伙协议的规定。
2. 民主决策原则:合伙企业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或者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3. 公开透明原则: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应当公开透明,合伙人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 平等原则: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应当遵循合伙人之间的平等关系,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5. 诚实信用原则: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合伙企业的利益。
6. 不得转让原则: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权不得转让给他人,除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7. 利益冲突避免原则: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不得与合伙企业发生利益冲突,或者可能影响合伙企业利益的交易。
8. 责任承担原则: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责任,合伙人不得以退出合伙企业为由逃避责任。
以上原则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基本要求,合伙企业应当根据这些原则制定合伙协议,并在执行合伙事务时遵守这些原则,以确保合伙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合伙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