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会计处理如下:
1. 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按照转换时该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2. 贷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按照转换时该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3. 同时,将转换前的折旧或摊销和减值准备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 如果转换前的非投资性房地产是固定资产,则:
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按照转换时固定资产已计提的折旧金额。
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转换时固定资产已计提的折旧金额。
- 如果转换前的非投资性房地产是无形资产,则:
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按照转换时无形资产已计提的摊销金额。
贷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转换时无形资产已计提的摊销金额。
- 如果转换前的非投资性房地产之前已计提减值准备,则:
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按照转换时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
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照转换时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
例如,甲公司有一处原用于行政办公的房产,其账面价值为100万元,已计提折旧2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甲公司将该房产转换为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后的公允价值为120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 100万元
累计折旧 20万元
贷:固定资产 100万元
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100万元(即转换时的账面价值)入账,不考虑公允价值的影响。如果转换后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同,差额部分应该通过其他会计科目进行调整,例如:
借:投资性房地产 20万元
贷:其他综合收益 20万元
这里的“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用于记录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这个差额在资产出售或处置时转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