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法主要有两种:
1. 成本模式:
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历史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后续发生的折旧或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如其他业务成本),同时计提减值准备。成本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通常需要计提折旧或摊销,除非该房地产被认定为具有显著的升值潜力。
2. 公允价值模式:
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需要计提折旧或摊销。如果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则不能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企业可以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性质、管理方式和市场条件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后续计量方法。如果采用公允价值模式,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有可靠的公允价值评估程序和数据支持。如果不符合公允价值模式的条件,或者企业不愿意或不能承担公允价值评估的额外成本,则通常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