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在会计处理上,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通常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来反映。以下是一般的处理流程:
1. 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如果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了变动,需要将变动金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损失。
2. 记录公允价值变动:在会计分录中,借记或贷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例如,如果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增加,则做如下分录: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相反,如果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减少,则做相反的分录: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3. 结转损益:在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通常会被结转到本年利润,以计算企业的净利润。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那么公允价值变动不会体现在账面上,因为成本模式下不考虑公允价值的变动。只有在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从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时,才会对之前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