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主要遵循以下会计准则:
1.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这是专门针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准则,规定了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相关要求。
2.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虽然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有所区别,但在某些情况下,投资性房地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这时就需要同时遵循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
3.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投资性房地产需要定期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出现减值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这需要遵循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
4.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如果投资性房地产涉及租赁行为,无论是经营租赁还是融资租赁,都需要遵循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
5.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如果投资性房地产是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或者涉及房地产抵押贷款等金融交易,则需要遵循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
6.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投资性房地产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也需要遵循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
7.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对于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计量和列报也需要遵循首次执行的相关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根据具体业务和交易情况,综合运用上述会计准则来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