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自创无形资产)与外购的无形资产在处置时存在以下区别:
1. 成本确认方式不同:
- 自创无形资产:通常不进行摊销,而是在发生实际费用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除非满足资本化条件,否则不形成资产。
- 外购无形资产: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确认,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进行摊销。
2. 摊销处理不同:
- 自创无形资产:由于不进行摊销,因此在处置时不会涉及到摊销的调整。
- 外购无形资产:在处置时,需要将已计提的摊销金额从账面价值中扣除,剩余的金额作为处置损益处理。
3. 处置时的会计处理不同:
- 自创无形资产:由于没有摊销,处置时直接将处置收入与账面价值(通常是0,因为自创无形资产不确认为资产)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处置损益或营业外收入)。
- 外购无形资产:处置时,需要将取得的处置收入减去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计提摊销后的金额)和相关的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举例说明:
- 自创无形资产:企业内部研发形成的一项技术,研发过程中发生费用100万元,假设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则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若后续以150万元出售,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50
贷:资产处置损益 150
- 外购无形资产:企业花费200万元购买一项专利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第一年摊销额为200/5=40万元,假设第二年末以180万元出售,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80
累计摊销 40(第一年的摊销)
贷:无形资产 200(原值)
资产处置损益 20(差额)
综上所述,自创无形资产与外购无形资产在处置时的主要区别在于成本确认、摊销处理和会计处理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