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级会计实务中,资产组是指企业的一个或多个资产组合,这些资产组合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可以包括商誉,但商誉本身并不是一个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资产,它通常是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资产组是否包括商誉取决于商誉与资产组的相关性。如果商誉与资产组的相关性较高,即商誉的产生与该资产组有关,那么在评估资产组是否发生减值时,商誉应当包括在资产组中进行评估。如果商誉与资产组的相关性较低,或者商誉的产生与资产组无关,那么商誉可以单独进行评估。
在实务中,如果商誉与特定的资产组相关,例如由于收购某项业务而产生的商誉,那么这个商誉通常会与被收购的业务一起构成一个资产组。在这种情况下,资产组评估时需要将商誉包括在内。如果商誉是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且与特定的资产组无关,那么商誉可以单独作为一个资产组进行评估。
总之,资产组可以包括商誉,但具体是否包括需要根据商誉与资产组的相关性来确定。在评估资产组是否发生减值时,商誉应当与其相关的资产组一起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