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估存货跌价准备时,通常需要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在发生某些事件或变化时,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资产是否发生了减值。如果资产存在减值迹象,企业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比较其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如果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存货而言,如果出现以下迹象之一,通常需要进行减值测试:
1. 存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 存货的市价虽然未发生跌价,但企业已经证明存货的市场价格已经低于其成本。
3. 存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4. 存货已经或者将被用于出售,且企业已经决定降价销售。
5. 其他表明存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进行减值测试时,企业需要估计存货的可收回金额,通常采用以下方法之一:
- 市场法:通过比较存货的市场价格与其账面价值来确定可收回金额。
- 成本法:通过比较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其账面价值来确定可收回金额。
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存货的账面价值,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在利润表中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会影响企业的当期净利润和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因此,评估存货跌价准备时进行减值测试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