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非投资性房地产时,会计处理如下:
1. 转换日,将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转入非流动资产,同时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 如果转换后的非投资性房地产继续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则不需要对现金流量表产生影响,因为公允价值变动本身不影响现金流量。
3. 如果转换后的非投资性房地产改用成本模式计量,则需要将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转换后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
总结来说,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非投资性房地产对现金流量可能产生的影响取决于转换后资产的计量方式:
- 如果继续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不影响现金流量。
- 如果改用成本模式计量,可能会影响现金流量,具体取决于转换时的公允价值与转换后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若差额较大,可能会导致现金流入或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