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通常包括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但不包括已出售的子公司和持有待售的子公司。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如果合并是一次交换交易完成的,那么合并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应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如果合并是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那么每次交易后,母公司都应该评估其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情况。如果母公司取得了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即使是通过多次交易实现的,也应该将合并后的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在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情况下,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 母公司在每次交易后,如果取得了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就需要将合并后的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2. 母公司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多次交易中涉及到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将合并后的财务报表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
3. 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对合并中涉及到的子公司进行充分的披露,包括合并的原因、合并的步骤、每次交易的金额和条款、合并后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总之,无论是通过一次交易还是多次交易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只要母公司取得了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都应该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