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绩效管理原则是:
1. 公益性原则: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使用应遵循公共服务的公益性,确保资产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不得挪作他用。
2. 经济性原则: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应追求资源使用的经济性,即以最小的成本实现最大的社会效益。
3. 效率性原则:资产的使用应注重效率,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和市场机制,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4. 透明性原则:资产的使用和绩效管理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管理的公正和有效。
5. 可持续性原则:资产的使用应考虑长期效应,确保在不损害环境和生态的前提下,实现资产的可持续利用。
6. 法制性原则:绩效管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7. 协同性原则:绩效管理应注重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资产的高效利用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8. 公众参与原则:鼓励公众参与资产绩效管理的决策过程,反映公众需求,提高服务满意度。
这些原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能够高效、经济、公正地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