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减少重复征税,提高税制公平性和效率。营改增后,以下行业不再征收营业税:
1.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和管道运输等。
2. 邮政业: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3. 电信业: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4. 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
5. 房地产业:包括销售不动产、租赁不动产、提供不动产中介服务、不动产管理服务等。
6. 金融保险业:包括贷款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等。
7. 服务业:包括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商务辅助和其他现代服务业。
营改增后,这些行业开始按照增值税的规定缴纳税款。增值税是一种对商品和服务的增值额征收的税种,与营业税相比,增值税具有链条税的特点,可以避免重复征税,促进产业分工和协作,符合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