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通常不会将其分配给特定的资产组。商誉是一个整体概念,它代表的是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超过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因此,商誉不具有可辨认性,不能将其分配给企业的各个资产组。
在会计处理上,商誉应当作为一个独立的资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进行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商誉至少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如果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发生了减值,那么需要将减值损失在商誉和其他可辨认资产之间进行分配。
具体来说,如果资产组发生减值,首先需要计算商誉的减值损失金额。商誉的减值损失金额应当是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然后,将商誉的减值损失金额按照各单项资产对资产组减值损失的影响程度,分摊至资产组的各单项资产中。对于不可分割的资产(如某些无形资产),可以将减值损失在资产组中的所有资产之间按照账面价值比例进行分摊。
需要注意的是,商誉的减值测试和分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在实务中,企业通常会聘请专业的评估师或财务顾问来协助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