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时,投资方需要根据其持股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被投资企业净利润中所享有的份额。具体来说,投资方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调整:
1. 计算应享有的被投资企业净利润份额:投资方应根据其持股比例计算出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中,其应享有的份额。
2.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应将其应享有的被投资企业净利润份额,加上或减去(如果是净亏损)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举个例子:
假设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5%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乙公司本年实现净利润100万元。
首先,计算甲公司应享有的乙公司净利润份额:
甲公司应享有的净利润份额 = 100万元 * 25% = 25万元
然后,调整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如果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原来是100万元,则需要加上其应享有的净利润份额:
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 100万元 25万元 = 125万元
总结来说,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时,投资方需要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出应享有的净利润份额,并据此调整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