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级会计实务中,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的会计处理通常涉及以下几种特殊情况:
1. 非正常中断:如果借款费用所服务的资产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了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则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事件结束后,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应当恢复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2. 提前还款:如果企业提前偿还了借款,则应当将提前还款日至借款到期日之间的利息费用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同时,对于提前还款可能产生的违约金、手续费等,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 利息调整:对于分期付息的长期借款,如果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不同,需要对利息进行调整。在资本化期间,应当将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
4. 资产转换:如果企业将部分资产转换为另一项资产,且转换前后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现金流量和风险与报酬特征等基本相同,则应当将转换前后资产的借款费用进行合理分摊。
5. 资产出售:如果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出售了部分资产,且该资产在出售前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则应当将与该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转入当期损益。
6. 重新评估资本化条件:在资本化期间,企业应当定期重新评估资产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是否满足开始和继续资本化的条件。如果条件发生变化,应当及时调整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
7. 特殊目的实体:如果借款用于设立特殊目的实体(SPE),且该实体承担了原企业的部分风险,则应当将借款费用在原企业与SPE之间合理分摊。
在处理这些特殊情况时,企业应当遵循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保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符合资产负债表观的要求,即借款费用应当与相关资产的现金流量和风险与报酬特征相匹配。同时,企业还应当对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进行充分的披露,以便投资者和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