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时点是指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建造或研发过程中,由于某些特定事件的发生,导致企业需要暂停将所发生的借款费用资本化,并将已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转回至当期损益的时点。这个时点通常是基于会计准则的规定,或者是根据企业的特定情况来确定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年)的规定,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时点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并且借款费用已经发生或者已经明确要发生,但尚未开始资产的构建或者研发活动。
2. 资产的构建或者研发活动已经开始,但尚未支出金额达到足够资本化借款费用的资产。
3. 资产的构建或者研发活动正在进行中,但企业由于某些原因(如市场变化、技术进步、内部决策变化等)决定暂停或终止该项目。
4. 资产的构建或者研发活动已经完成,但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
在上述情况下,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确定是否需要暂停资本化借款费用,并将已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转回至当期损益。例如,如果企业由于市场变化决定暂停某项固定资产的建造,那么在暂停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暂停资本化,并计入当期损益。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并不意味着借款费用停止发生,只是意味着在特定时点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不再资本化,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已经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如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还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