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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中级会计《经济法》精选预习考点:法院“不受理”的行政诉讼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木木 2025/12/04 15:37:0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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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级会计备考已经全面启程,网校老师特别为大家精选了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必会的考点,并配备相应的练习题,赶快来学吧~

01
经济法精选考点——法院“不受理”的行政诉讼

法院“不受理”的行政诉讼

02
经典题目

(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 因行政处罚引起的争议案件

B. 因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引起的争议案件

C. 因调解行为引起的争议案件

D. 因外交行为引起的争议案件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 A,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家行为。如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选项 D)。

(2)抽象行政行为。如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内部行政行为。如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选项 B)。

(4)终局行政裁决行为。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2)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选项 C)。

(3)行政指导行为。

(4)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5)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6)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

(7)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执行行为,但行政机关扩大执行范围或者采取违法方式实施的除外。

(8)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

(9)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

(10)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争议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 )。

A. 行政机关对某企业作出的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

B. 某乡政府建议本乡农民使用某种化肥的行为

C. 某税务局与某电脑公司因办公楼装修引发的合同纠纷

D. 生态环境局对污染企业进行处罚,该企业不服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选项 A、D 是行政处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选项 B 是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选项 C 是民事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选项 D 是行政给付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判断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

【正确答案】 √

【答案解析】题目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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