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保费由投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缴纳。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旨在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稳定。在我国,凡是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含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都应当依照《存款保险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
规定由投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缴纳保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从风险与责任对等的角度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中吸收公众存款,享受了资金带来的收益,同时也面临着各种经营风险,一旦出现问题可能导致存款人的损失。缴纳存款保险保费是其为自身经营风险承担责任的一种体现,通过这种方式将一部分风险进行分散和转移。
从保障存款人利益的角度来说,如果让存款人缴纳保费,会增加存款人的负担,降低其存款收益,不利于吸引公众存款,也违背了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初衷。而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缴纳保费,存款人可以在不额外付出成本的情况下获得存款保险保障,增强了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
从维护金融稳定的角度,银行业金融机构缴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银行出现危机时,存款保险基金可以及时发挥作用,对存款人进行赔付,避免挤兑现象的发生,防止风险的扩散和蔓延,从而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所以,存款保险保费由投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缴纳是合理且必要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