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是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式,它的产生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首先,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产生的前提条件。社会分工是指社会劳动划分和独立化为不同部门和行业。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逐渐出现了畜牧业和农业的分离,这是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之后又出现了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的第二次社会大分工。社会分工的出现使得不同的生产者专门从事不同产品的生产。例如,有的生产者专门种植粮食,有的生产者专门制作陶器。由于他们各自生产的产品不同,而他们自身的需求却是多样的,这就决定了他们需要相互交换自己所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自己多方面的消费需求。所以,社会分工使得不同生产者之间产生了交换产品的必要性,为商品经济的产生提供了基础。
其次,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属于不同的所有者是商品经济产生和存在的决定性条件。在私有制条件下,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私人占有,不同的所有者都有自身独立的经济利益。他们在交换产品时,不会无偿地让渡自己的产品,而是要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交换。比如,一个农民拥有自己种植的粮食,一个手工业者拥有自己制作的工具,他们在交换时,都希望自己的产品能够获得相应的价值回报。只有承认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属于不同的所有者,才能保证交换的公平性和等价性,从而使交换成为一种经常性的经济活动,商品经济也就得以产生和发展。即使在公有制条件下,如果不同的公有制企业之间也存在着独立的经济利益,它们之间的产品交换同样也遵循等价交换原则,这也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存在和发展。
综上所述,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及劳动产品属于不同的所有者这两个条件共同作用,促使了商品经济的产生。社会分工使交换成为必要,而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的不同所有者身份则保证了交换的等价性和持续性,二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