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速度和增长速度都是用于描述时间序列数据变化情况的统计指标,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发展速度是表明现象发展程度的相对指标,它是报告期水平与基期水平之比,计算公式为:发展速度=报告期水平/基期水平。根据采用基期的不同,发展速度可分为定基发展速度和环比发展速度。定基发展速度是报告期水平与某一固定时期水平(通常是最初水平)之比,反映现象在较长时期内总的发展变化程度;环比发展速度是报告期水平与前一时期水平之比,反映现象逐期的发展变化程度。
增长速度则是表明现象增长程度的相对指标,它是增长量与基期水平之比,计算公式为:增长速度=增长量/基期水平。由于增长量等于报告期水平减去基期水平,所以增长速度也可以表示为:增长速度 =(报告期水平 - 基期水平)/基期水平=发展速度 - 1。这就是发展速度和增长速度之间的核心关系,即增长速度等于发展速度减1(或100%)。
当发展速度大于1时,增长速度为正值,表明现象的水平是增长的。例如,某企业销售额的发展速度为1.2,那么增长速度就是1.2 - 1 = 0.2,即20%,说明该企业销售额相比基期增长了20%。当发展速度小于1时,增长速度为负值,表明现象的水平是下降的。比如发展速度为0.8,增长速度就是0.8 - 1 = - 0.2,即 - 20%,意味着现象的水平相比基期下降了20%。
定基增长速度和环比增长速度不能直接进行推算,需要先将它们还原为定基发展速度和环比发展速度,通过发展速度之间的关系进行计算,再得到相应的增长速度。例如,已知各期环比发展速度,将各期环比发展速度连乘可得到定基发展速度,再根据增长速度与发展速度的关系求出定基增长速度。
综上所述,发展速度和增长速度相互关联又各有侧重,发展速度侧重于描述现象的发展程度,而增长速度更强调现象的增长或下降情况,它们在经济分析、统计研究等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