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类尺度是统计数据计量尺度中最粗略、计量层次最低的计量尺度,它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定类尺度只能对事物进行分类。它是按照客观现象的某种属性对其进行分类或分组,各类别之间是并列的、平等的关系。例如,将人口按照性别分为男性和女性,将企业按照行业分为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这些类别相互独立,不存在大小、优劣、先后等顺序之分,仅仅是为了区分不同的事物类型。
其次,定类尺度的各类别之间具有互斥性。也就是说,一个事物只能归属于其中的某一个类别,不能同时属于两个或多个类别。比如一个人要么是男性,要么是女性,不可能既是男性又是女性;一家企业在行业分类中只能属于某一个特定的行业,不能同时属于多个不同的行业类别。
再次,定类尺度只能计算各类别的频数或频率。由于定类尺度只是对事物进行分类,不能进行数学运算,所以我们只能统计每个类别中所包含的个体数量,即频数,或者计算每个类别频数占总频数的比例,即频率。通过频数和频率,我们可以了解各类别在总体中所占的比重情况。
最后,定类尺度的数字仅作为类别代码使用。在对定类尺度进行编码时,我们会给每个类别赋予一个数字代码,如用“1”表示男性,“2”表示女性,但这些数字不具有任何数量上的意义,不能进行加、减、乘、除等数学运算,它们仅仅是为了方便数据的记录和处理。
综上所述,定类尺度主要用于对事物进行分类,为进一步的统计分析提供基础,其特点决定了它在数据处理和分析中有特定的应用方式和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