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内涵要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性质来看,商业银行是一种金融企业。它与一般工商企业一样,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经营特定的金融业务来获取利润。但它又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一般工商企业经营的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或劳务,而商业银行经营的是特殊的商品——货币和货币资本,其活动范围是货币信用领域。
从职能角度分析,商业银行具有信用中介职能。这是其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商业银行通过吸收存款等方式,将社会上闲置的货币资金集中起来,再通过发放贷款等形式将资金贷放给需要资金的企业和个人,实现资金的融通,在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充当信用桥梁。
商业银行还具备支付中介职能。它为客户办理货币结算、货币收付、货币兑换等业务,成为工商企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通过执行支付中介职能,商业银行节约了社会流通费用,加速了资金周转。
信用创造职能也是商业银行的重要特征。商业银行利用其所吸收的存款发放贷款,在支票流通和转账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转化为存款,在这种存款不提取现金或不完全提现的情况下,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最后在整个银行体系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
此外,商业银行还具有金融服务职能。现代商业银行利用其在国民经济活动中的特殊地位,及其在提供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业务过程中所获得的大量信息,为客户提供财务咨询、代理融通、信托、租赁、计算机服务等多种金融服务。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是以营利为目的,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企业,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