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注披露是财务报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能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起到补充说明的作用,其披露有诸多要求,具体如下:
首先,附注披露要遵循重要性原则。企业应当披露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判断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否重要,应当考虑与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相关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对于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应详细披露其相关信息,以便报表使用者能够充分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例如,对于企业采用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变更,需要详细说明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变更的影响数等,让报表使用者能清晰知晓这一变更对企业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
其次,附注披露要保证信息的完整性。附注应涵盖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内容。每一项内容都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全面、准确的披露,不能有遗漏。比如在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时,要详细说明关联方的名称、与企业的关系、交易的类型、交易的金额等信息,使报表使用者能全面了解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情况,评估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潜在影响。
再者,附注披露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附注中的信息应当与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相互关联、相互印证,不能出现矛盾或错误。企业应当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如实反映交易和事项的实际情况。对于不确定的事项,应当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合理的估计和披露。例如,在披露或有事项时,要准确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或收益,并说明估计的依据和方法,让报表使用者能对或有事项的风险有一个合理的判断。
另外,附注披露要具有清晰性和可读性。附注的表述应当清晰明了,避免使用过于复杂或生僻的专业术语。如果使用了专业术语,应当进行必要的解释。同时,附注的结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