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组织是指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或几个经济部门中居于重要地位的大企业之间的联合。它们凭借这种联合所建立的统治地位,控制相应部门的商品生产,瓜分销售市场、原料产地和投资场所,规定垄断价格,攫取高额利润。常见的垄断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卡特尔是一种初级形式的垄断组织。它是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在划分销售市场、规定商品产量、确定商品价格等方面通过签订协定而形成的同盟。参加卡特尔的企业,在生产、商业和法律上仍然保持各自的独立性。例如,在钢铁行业中,不同的钢铁企业可能会达成协议,规定各自的生产产量和销售区域,避免过度竞争,从而维持较高的市场价格和利润水平。
辛迪加也是一种重要的垄断组织形式。它是由同一生产部门的少数大企业,通过签订统一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料的协定而建立的组织。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在生产上和法律上仍然保持独立性,但在商业上则失去了独立性,由辛迪加的总办事处统一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料。这样,辛迪加可以通过控制商品的销售和原料的采购,增强自己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获取更多的利润。比如,一些大型的纺织企业组成辛迪加,统一采购棉花等原料,降低采购成本,同时统一销售纺织品,提高销售价格。
托拉斯是更为高级的垄断组织形式。它是由许多生产同类商品或在生产上有密切联系的企业,合并组成的大垄断企业。托拉斯的成员企业在法律上和业务上完全丧失了独立性,由托拉斯的董事会统一经营管理生产、销售和财务等各项事务。托拉斯具有很强的经济实力和市场控制力,能够在更大范围内组织生产和销售,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例如,美国的标准石油公司就是一个典型的托拉斯,它通过合并众多的石油企业,控制了美国大部分的石油生产、运输、精炼和销售业务。
康采恩是一种复杂的垄断组织形式。它是以一两个实力强大的大企业或大银行为核心,通过持股、控股的方式,把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许多企业联合起来,组成的一个庞大的垄断联合组织。康采恩的成员企业虽然在形式上保持独立,但实际上受核心企业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