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的一个月内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该单位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具体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双倍工资补偿:依据法律规定,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双方之间形成了一种较为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否则不能随意终止合同。
3. 行政处罚:地方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进行调查,并可以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4. 法律风险和社会声誉损失:长期不与员工签订正式合同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可能给企业带来负面的社会影响和法律纠纷的风险。此外,在求职者眼中,这样的公司形象也会大打折扣,不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加入。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应当重视劳动合同的签署工作,确保合法合规经营,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