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在多层或高层建筑中,业主对其专有部分拥有独立的所有权,并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的权利。这个概念主要涉及到三方面的权利:
首先,是专有权,即业主对自己所购买的单元(如公寓、办公室等)拥有完全的所有权。这意味着业主可以自由地使用该空间,对其进行装修或改造(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及将其出售、出租或者设定抵押。
其次,是共有权。对于建筑物内的公共区域和设施(例如电梯、楼梯间、屋顶、绿地等),所有区分所有权人均享有使用权及管理维护的权利。这种权利要求每个业主都必须承担起对这些共同财产进行保养和维修的责任,并且在使用时需尊重其他业主的权益。
最后,是成员权。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之一,每位业主还有参与物业管理决策过程的权利,如参加业主大会、选举或被选为业委会委员等,以保障自身利益不受侵害并促进小区和谐发展。
因此,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含了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及管理维护责任以及作为社区成员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