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职权包括:
1.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股东通过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来行使这项权利。
2.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公司董事会需定期向股东大会提交工作报告,股东大会有权审议并表决是否同意该报告内容。
3.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与上述类似,股东大会也有权对监事会或监事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和批准。
4.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等重大事项。这涉及到公司经营的核心决策,股东们需要通过投票表决来确定这些重要事宜。
5.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当公司需调整注册资本时,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并且通常要求达到特定比例的支持票数才能生效。
6.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如果公司计划发行债券融资,也须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并投票决定。
7. 审议批准重大投资、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对于涉及金额较大或对公司长远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投资项目及资产处理方案,需由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决策。
8. 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属于非常重要的事项,通常需要得到更高比例的股东支持才能通过。
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这些都属于公司的生死存亡问题,必须经过严格审议并获得足够多的支持票数方能实施。
10. 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或法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们通常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委托代理人参与投票的方式行使上述权利。随着技术的发展,在线投票等方式也逐渐被采用,以提高效率和便利性。在某些情况下,特定比例的股东可以提出临时议案,要求召开特别股东大会进行讨论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