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中,合法的当事人主要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劳动者是劳动争议中重要的一方当事人。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无论是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还是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权利和义务发生争议时,劳动者都有权利作为当事人参与劳动争议处理。例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工资支付、加班补偿、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合同解除等方面存在分歧,都可以以当事人身份提出诉求。
用人单位也是劳动争议的合法当事人。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它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当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时,也有权作为当事人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比如,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就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劳动争议当事人资格可能会发生转移。例如,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时,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劳动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作为当事人参加劳动争议处理。 总之,明确劳动争议中的合法当事人,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劳动争议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