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雷顿森林体系是二战后建立的国际货币体系,它具有以下核心特点。
首先,建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制度。该体系规定美元与黄金直接挂钩,即各国确认美国规定的35美元一盎司的黄金官价,每一美元的含金量为0.888671克黄金。各国政府或中央银行可按官价用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其他国家货币与美元挂钩,各国货币与美元保持固定汇率,汇率波动幅度不得超过±1%,若超过规定幅度,各国政府有义务进行干预。这种双挂钩制度使得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等同于黄金成为国际储备货币和国际支付手段。
其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为维持这一体系正常运转的中心机构。它具有监督国际汇率、提供国际信贷、协调国际货币关系三大职能。成员国需要向基金组织缴纳份额,份额的多少决定了成员国在基金组织中的投票权、借款权和特别提款权的分配权。基金组织通过提供短期资金来帮助成员国解决国际收支不平衡问题,以维持汇率的稳定和国际金融秩序的正常运行。
再者,实行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度。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各国货币汇率相对固定,这有利于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发展,减少了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然而,当一国国际收支出现根本性不平衡时,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批准,可以对本国货币与美元的汇率进行调整,即实行法定升值或贬值。这种可调整性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固定汇率的稳定性和灵活性。
最后,取消外汇管制。该体系鼓励成员国取消对经常项目的外汇管制,促进国际贸易的自由化。虽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国的外汇管制取消进度有所不同,但总体上朝着贸易和金融自由化的方向发展,推动了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进程。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这些核心特点在二战后的一段时期内对世界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内在的缺陷,最终导致了该体系在20世纪70年代的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