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级经济基础知识中,间接法和直接法主要用于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二者存在诸多明显区别。
首先,编制起点不同。直接法是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直接确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即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比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而间接法是以净利润为起算点,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等有关项目,据此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其次,反映信息的侧重点不同。直接法能直观地显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各项流入和流出情况,清晰地展现企业经营活动中现金收支的具体来源和去向,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分析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构成,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前景。例如,投资者可以直接从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了解企业产品销售的现金回笼情况。间接法主要侧重于揭示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之间的差异及其原因,反映了净利润的质量。它能让使用者明白企业净利润中有多少是真正通过经营活动以现金形式实现的,以及哪些因素导致了净利润与现金流量之间的不一致。
再者,编制方法的复杂程度不同。直接法需要对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现金收支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统计,涉及的业务较多,数据收集和整理的工作量较大,编制过程相对复杂。间接法主要是对净利润进行调整,不需要详细记录每一项现金收支,相对来说编制过程较为简便。
最后,在财务分析中的作用不同。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便于分析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来源和用途,评估企业的经营活动现金创造能力。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有助于分析企业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之间的关系,判断企业利润的真实性和可持续性。例如,如果企业净利润很高,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很少,通过间接法就可以找出是哪些非现金项目导致了这种差异。
综上所述,直接法和间接法在编制起点、反映信息侧重点、编制复杂程度以及财务分析作用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区别。企业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通常会同时采用这两种方法,以提供更全面、准确的现金流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