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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09/19 21:05:09  字体: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专有部分所有权。这是指业主对其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所享有的单独所有权。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比如业主可以在自己的房屋内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装修、居住或者将其出租、出售等。专有部分是在构造和使用上具有独立性的建筑空间,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础。例如一套公寓中的某一居室,业主可以完全自主地支配该空间,他人不得随意干涉。

其次是共有部分共有权。这是指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所享有的权利。共有部分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业主对这些共有部分享有平等的权利,共同承担管理、维护等义务。比如小区内的电梯,所有业主都有使用的权利,同时也需要共同承担电梯的维修保养费用。

最后是共同管理权。业主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之一,有权对共有部分和共同事务进行管理。业主可以通过参加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等方式,对涉及建筑物的共同事项,如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进行决策。共同管理权是保障业主对建筑物整体利益和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权利。例如,业主可以共同决定是否对小区的公共区域进行改造升级等。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这三方面内容相互依存、不可分离,共同构成了业主对建筑物的完整权利体系,保障了业主在建筑物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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