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是指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它决定了在会计核算中如何记录收入和费用,以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主要包括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两种。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计制,它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例如,企业在12月销售了一批商品,虽然款项在次年1月才收到,但按照权责发生制,这笔收入应确认为12月的收入。权责发生制能够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因为它考虑了交易和事项的经济实质,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的配比原则和权责对应原则。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在收付实现制下,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收入,不论其应否归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凡在本期实际以现金(或银行存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取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比如,企业在12月支付了下一年度的报刊订阅费,在收付实现制下,这笔费用就会全部计入12月的费用。收付实现制核算程序比较简单,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等对成本核算要求不高的单位,因为它直接以现金的收支为依据,能直观地反映现金的流入和流出情况。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收入和费用确认的时间标准不同。权责发生制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为标准,更注重交易和事项的实质;而收付实现制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更注重现金的实际流动。这导致按照权责发生制计算的盈亏与按照收付实现制计算的盈亏可能存在差异,并且在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上,权责发生制相对复杂,需要对一些预收、预付、应收、应付等项目进行调整,而收付实现制相对简单,只需要根据现金的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