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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2025年年初购入A公司40%的股权,能够对A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投资时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2025年A公司将成本为240万元的一批存货以3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甲公司,至2025年末甲公司已对外出售该批存货的20%。2025年度A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假定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025年甲公司因该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为?万元。
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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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3 22:0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公司2025年因该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为385.6万元,计算过程如下: 1.首先计算未实现内部交易毛利总额:该存货内部售价减去成本为300-240=60万元。 2.年末甲公司仅对外出售20%,剩余未对外出售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毛利为60×(1-20%)=48万元。 3.考虑所得税影响,调整后A公司净利润为:1000-48×(1-25%)=964万元。 4.甲公司按照持股比例40%计算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964×40%=385.6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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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成真上,这个是次年年初付息,利息计入应收利息科目,答案是D,为什么利息计入债券投资-应计利息呢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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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3 22:0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是2024年应用指南新准则的规定,目前计息时无论债券是分期付息还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都统一计入「债权投资——应计利息」科目。 只有购入债券时,已经过了付息期但尚未实际领取的利息,才单独通过「应收利息」科目核算。 本题中,甲公司是购入时就包含了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利息30000元,该部分利息才计入应收利息;2025年末年末计提当年利息时,统一计入债权投资——应计利息科目,符合新准则要求。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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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公司有2家分公司在异地,分公司可以和分公司做业务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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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3 21: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法律层面并未禁止异地分公司之间开展业务,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相互开展业务。 从增值税处理来看,若分公司均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跨县市的总分机构、分支机构之间发生货物移送等交易,需按正常业务申报缴纳增值税,开具对应发票。 从企业所得税处理来看,分公司均属于总公司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缴纳,内部业务属于内部交易,汇总纳税时会进行抵消,不产生额外的企业所得税。 实务中需要注意,业务需具备合理的商业目的,交易定价要符合独立交易原则,避免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违规避税,否则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纳税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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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纳税人26年1月购进原值600万元的机器设备用于混合用途,其调整年限起点起算点为2026年2月(首次计提折旧),则其2026年8月初已取得月份数为什么是6个月而不是7个月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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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3 15:0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结论:这里的已取得月份数计算是截至2026年7月末,因此一共是6个月。 1.调整年限从2026年2月首次计提折旧开始起算,要计算2026年8月初的已取得月份数,统计区间是2026年2月到2026年7月。 2.2月到7月一共包含6个完整月份,因此算6个月。 3.如果算成7个月,是错误把8月当月也算入,或是错误从1月开始起算,不符合调整年限从2月开始起算的要求。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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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解答下问题,感谢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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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3 00:3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老师这边主要是针对应试的培训,实务中具体如何处理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税务咨询机构或者当地税务机关,针对您图片中的问题给您提供几项政策条文做个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53号公告,单用途卡接受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可开具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不征税普通发票,持卡人消费时服务销售方计税且不得再向持卡人开票; 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规定发卡法人企业应于业务开展30日内完成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 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四十六条规定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应当分别在所在地申报纳税,同一法人内部往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明确跨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汇总纳税; 财会〔2017〕22号收入准则规定企业需在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储值充值作为合同负债核算; 国税函〔2008〕875号要求提供劳务按照劳务提供期间分期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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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股权转让会不会引起税务查账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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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2 19:5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股权转让是可能引起税务查账的,常见引发查账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比如转让价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是同一企业不同股东同期转让价格差异过大且无合理理由的,很容易触发税务机关核查。 2.股权转让涉及个人或企业所得税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比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收入申报税款,或是错误扣除了被投资企业留存收益金额少缴税款,会引发税务核查。 3.自然人减资、撤资如果属于股权转让性质但未按规定申报个税,也容易被税务机关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要求自查整改甚至直接查账。 4.股权转让后未按规定留存相关资料,比如股权转让协议、资产价值证明、成本凭证等,税务机关核查时无法提供合规材料,也会引发进一步查账。 只要转让价格公允、涉税处理合规、资料留存完整,一般不会产生实质性的税务风险。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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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我公司是旅居住宿的(其实就是酒店住宿行业,只是客户入住会长住1个月以上)请问下面这种模式下,消费者充值会员购买套餐付款到总公司,异地的分公司提供住宿服务,消费者也可以到我们合作的供应商酒店住宿,1.请问总分公司分别怎么确认收入?2.当消费者到我们合作的酒店(相当于供应商酒店)消费 又怎么确认收入呢?总公司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文的预付款卡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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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2 19:4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客户充值款收至总公司属于预收款,在内部海南分公司实际提供住宿时由分公司确认住宿增值税与会计收入,总公司不确认收入,仅做内部往来清算; 如果消费者到外部合作供应商酒店消费分两种情形:净额代理模式下住宿服务由第三方酒店提供,第三方确认住宿收入,总公司仅就赚取的差价确认经纪代理服务费收入;总额买断模式下总公司是服务履约第一责任人,消费时总公司确认全额住宿收入,合作酒店向总公司开具发票作为成本。关于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53号公告,只有会员套餐仅限本企业总分机构酒店体系内兑付使用,才属于单用途预付卡。以上内容您可以做个参考,实务中具体如何处理建议您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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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无偿赠送货物不属于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的行为?他不是也应该是视同销售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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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2 19:3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明确:增值税里的“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才是正常应税销售,而无偿赠送没有取得对应的经济利益(对价),所以本身不属于常规的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的应税销售行为。 它确实需要做增值税视同销售,这是税法的特殊规定。因为无偿赠送后货物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进入了新的流通环节,如果不将其认定为视同销售,就会断裂增值税的抵扣链条,造成税收漏洞,所以税法专门将这种情形规定为视同销售,要求计算缴纳增值税。 简单来说:本身性质不属于有偿销售,但为了保证税收完整,税法强制要求按销售计税,也就是视同销售。 另外注意:这个规则仅针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无偿赠送货物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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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我公司是旅居住宿的(其实就是酒店住宿行业,只是客户入住会长住1个月以上)请问下面这种模式下,消费者充值会员购买套餐付款到总公司,异地的分公司提供住宿服务,消费者也可以到我们合作的供应商酒店住宿,1.请问总分公司分别怎么确认收入?2.当消费者到我们合作的酒店(相当于供应商酒店)消费 又怎么确认收入呢?总公司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文的预付款卡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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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2 15:5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总分公司的收入确认: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增值税,由提供住宿服务的分公司确认对应住宿部分的收入,总公司仅代收资金不确认住宿收入。消费者预充值时总公司先计入预收账款,消费者在异地分公司实际住宿后,分公司按实际消费的住宿金额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和增值税,总公司再将对应款项结算给分公司即可。 2.消费者到合作供应商酒店消费的收入确认:总公司按收取的全部价款确认收入,给消费者结算后,支付给合作供应商的款项,由供应商给总公司开具发票,总公司将对应金额计入成本即可。 3.这种模式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文对多用途预付卡的定义,可以按照预付卡的规定进行增值税处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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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题,金融商品转让产生的买卖负差,可以在当年的下期结转,不可以在跨年结转,难道不是吗?为什么127题的答案还把2025年的负差10元减掉之后才计算呢?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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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2 15:5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说的规则是对的:只有年末相抵后仍留存的负差,才不能结转下一个会计年度,同一会计年度内的上期负差是可以结转下期扣除的。 这道题目原本出题表述有瑕疵,已经做了勘误修正,修正后的题目为:企业是2026年3月买入股票,当月卖出50%产生负差10万元,2026年4月卖出剩余50%。 该负差是2026年同一会计年度内,3月产生的负差结转至同年4月扣除,并不违反“年末负差不得结转下年”的规定,因此计算2026年4月应纳增值税时可以扣除这10万元负差,最终结果为2.83万元,答案选D是正确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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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增值税7月我忘记了勾选进项发票抵扣了,7月的增值税可以欠税吗?待8月把历史的进项发票勾选抵扣去抵消欠的增值税可以吗
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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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2 15: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可以用8月勾选的进项发票抵扣7月所属期的欠税,7月增值税能否欠税需要以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批结果为准。 目前增值税进项勾选抵扣遵循所属期规则,7月申报期申报的是6月所属期增值税,对应勾选抵扣的必须是税款所属期为6月及之前的进项发票,8月勾选的进项发票只能归属到7月及之后的税款所属期,不能调整到之前所属期抵扣欠税。 如果您确实7月申报时忘记勾选进项,产生了增值税应纳税额无力缴纳,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或欠税手续,后续也可以更正7月所属期申报表补充抵扣进项,多退少补应纳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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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我公司是旅居住宿的(其实就是酒店住宿行业,只是客户入住会长住1个月以上)请问下面这种模式下,消费者充值会员购买套餐付款到总公司,异地的分公司提供住宿服务,请问总分公司分别怎么确认收入?总公司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文的预付款卡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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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2 15:0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结论 1.收入确认规则:总公司不确认住宿主营业务收入,由实际提供住宿服务的海南分公司确认住宿主营业务收入。 2.不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文的预付款卡规定。 具体处理 1.总公司层面,仅作为储值资金归集方,收到消费者充值时计入预收账款,后续和分公司结算资金时通过内部往来处理,不确认住宿服务的主营业务收入。 总公司收款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客户 和分公司结算核销资金时: 借:预收账款-客户 贷:其他应付款-海南分公司 划转资金给分公司时: 借:其他应付款-海南分公司 贷:银行存款 2.分公司层面,消费者实际核销住宿服务时,分公司按实际核销的金额确认自身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同时和总公司结算对应资金。 分公司核销住宿的分录: 借:应收账款-总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住宿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收到总公司划转的资金时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总公司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文所指的预付卡,是发卡机构发售的可跨法人、跨区域使用的预付支付凭证,本业务是总公司归集客户预付款,实际由分公司提供住宿服务,属于总分公司内部资金归集+服务提供拆分,不属于预付卡业务,不适用该文件的预付卡开票和申报规则。 本模式下总分公司属于不同地区的独立增值税纳税主体,需要注意增值税纳税地点合规,建议提前和两地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征管要求,避免重复征税风险。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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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我公司是旅居住宿的(其实就是酒店住宿行业,只是客户入住会长住1个月以上)请问下面这种模式下,消费者充值会员购买套餐付款到总公司,异地的分公司提供住宿服务,请问总分公司分别怎么确认收入?总公司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文的预付款卡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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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2 14:5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收入确认规则 1.总公司不确认住宿收入,仅作为代收预付款处理,消费者充值时计入预收账款,后续和分公司结算时结转往来即可。 2.实际提供住宿服务的海南分公司,按消费者实际核销的住宿服务金额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核算对应的增值税。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总公司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预收账款-客户10000 和分公司结算核销款项时: 借:预收账款-客户5000 贷:其他应付款-海南分公司5000 借:其他应付款-海南分公司5000 贷:银行存款5000 海南分公司核销住宿服务时: 借:应收账款-总公司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住宿费4950.4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49.51 收到总公司划转的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5000 贷:应收账款-总公司5000 二、是否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不满足该文件规定的预付卡定义。该文件的预付卡指的是专门发卡机构发行的预付卡,您企业是自有酒店体系内的储值消费,不属于多用途预付卡,也不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不适用该公告的预付款卡相关处理规则。 这种模式存在增值税纳税主体错位的合规风险,建议提前和两地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征管要求,避免后续产生重复征税或补缴风险。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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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甲公司以现金1200万元自非关联方处取得乙公司2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6050万元(与公允价值相同)。由于甲公司非常看好乙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再次以现金1000万元为对价从乙公司其他股东处取得该公司10%的股权,至此持股比例达到30%,增资后仍然能对乙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此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7000万元。假定乙公司未发生净损益的变动等引起所有者权益变化的事项,不考虑其他因素,2025年12月1日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A. 2200 B. 2100 C. 2210 D. 2110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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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2 12:2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A.2200万元 解题过程如下: 1.初始取得20%股权时,因为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初始投资成本为支付的现金1200万元,无需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2.权益法核算下,题目明确乙公司未发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等所有者权益变动,因此初始20%股权的账面价值始终为1200万元。 3.追加投资取得10%股权后,仍然对乙公司保持重大影响,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追加投资支付的现金对价1000万元直接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4.最终2025年12月1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200+1000=2200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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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问下这个第五题,正确答案把D选上了,可是题目中不是问的适用产权转移书据适用税率一致的么?我理解应该都是选择万分之五这个,可是D虽然属于产权转移书据这个范围,但是税率不是万分之五。同时请老师帮忙解答一下第五个选项,车辆抵债协议是按照买卖合同交印花税么?
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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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2 12:1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产权转移书据是一个大税目大类,下面分4个子项,税率并不统一。 1.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万分之五 2.土地、房屋转让书据:万分之五 3.股权转让书据:万分之五 4.商标/著作权/专利/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万分之三 题目要求:按照“产权转移书据”适用税率,不是说选择万分之五税率的,意思是:归入产权转移书据这个税目,使用该税目下面对应子项目的税率。 选项E,抵押合同本身不贴花,但借款人因无力偿还债务,将抵押车辆所有权转移给银行并签订抵债协议,实质发生财产所有权转移,属于《印花税法》所列“产权转移书据”应税凭证。 这个是哪个资料的题目呀,麻烦告知一下我们这边核实一下。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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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个例题5为什么要扣减掉未分配利润?没理解。那未分配利润何时计税?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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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2 10: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撤资时扣减未分配利润,是因为这部分属于股息所得,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是免税收入,所以要从撤资收入中剔除,不缴企业所得税。 具体来说,撤资取得的收入分三部分处理: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算投资收回,不征税;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按持股比例计算的部分,算股息所得,免税;剩余部分才算投资资产转让所得,需要缴税。所以例题中应纳税所得额=9000-4000-3000×40%=3800万元。 未分配利润的计税时点,是在被投资企业实际作出利润分配决定时,由被投资企业代扣代缴或由股东自行申报。撤资时视同先分配后转让,所以在这个环节确认股息所得,并享受免税待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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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进口的设备合同里面包含安装调试费,设备款项在进口环节已完税,安装调试费应该怎么申报税款?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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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1 16: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进口设备合同包含安装调试费,且设备款项在进口环节已完税,安装调试费的税务处理需要区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层面。 增值税方面,安装调试费属于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如果服务发生地在境内,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税率通常为6%。如果安装调试服务完全发生在境外,则不需要在境内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如果境外单位在境内提供安装调试服务,且构成常设机构,需要就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通常为10%。如果不构成常设机构,则通常不需要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具体申报时,建议你向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安装调试费是否已包含在进口设备完税价格中,以及是否需要单独代扣代缴税款,因为不同口岸和税务机关的执行口径可能存在差异。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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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到底是选c还是选b呀?有人说是会计准则改了是的吗?如果是选择b怎么理解呢?
王小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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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1 14:58
#税务师#
我们反推答案 60 万是怎么算出来的: 如果期末应有坏账 460,计提 60,则计提前坏账准备是:(460-60=400)。 也就是:**做题人把【收回以前坏账 500】这笔业务,没有贷记坏账准备,当成银行存款直接增加,完全忽略坏账准备那笔分录。** 错误算法演示: 1. 应收期末 = 2500+600−800=2300,应有坏账 = 460 2. 直接拿期初坏账 400,(460-400=60) →得出计提 60 万。
阅读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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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个划线的扣减的理论是什么?为什么要这么扣呀?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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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1 11:2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金额=(10+1.3)-(10+1)÷120×2=11.12(万元),这个公式的意思是:接受捐赠当年,企业要按捐赠收入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因为这台设备入账后可以计提折旧,折旧可以在税前扣除,所以要把当年已计提的折旧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掉。 具体来说: 1.(10+1.3)是接受捐赠确认的收入。设备不含税价10万元,加上增值税进项税额1.3万元,合计11.3万元,这部分要计入当年的营业外收入,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2.(10+1)是设备的入账原值。设备价值10万元,加上运费1万元,合计11万元,全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3.÷120是把11万元按10年折旧期折算成每个月折旧额,即11÷120。 4.×2是因为设备10月份入账,按税法规定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11月开始计提,所以当年只能计提11月和12月共2个月的折旧。 因此,(10+1)÷120×2就是当年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额,要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减。简单理解就是:收入先全额计入,再扣掉当年能税前扣除的折旧,剩下的就是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净增加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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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道题,10900-2000)/1+9% 第二道题,10900/1+9%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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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1 11:2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第一道题:10900减2000后除以1加9%,这个做法不对。因为2000元如果是含税金额,不能直接从含税总价中减去后再统一价税分离。正确做法是先将10900和2000分别做价税分离,即10900除以1加9%得到不含税收入,2000除以1加9%得到不含税扣除额,再用前者减后者。 第二道题:10900除以1加9%,这个做法正确。如果10900是含税销售额,直接除以1加9%就能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这是价税分离的标准算法。 两道题的关键区别在于:第一道题涉及含税扣除项目,需要分别价税分离后再相减;第二道题只涉及单一含税金额,直接价税分离即可。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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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里计算每股收益增加分子不用减债券利息24万吗?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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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1 10:59
#税务师#
算完整 EPS(每个方案实际每股收益):要减原有债券利息 24 万。 算EPS 增量(增加额 ΔEPS):24 万两边同时存在,相减抵消,不用减。 求每股收益无差别点 EBIT:等式两边均带上原有利息 24 万。 方案二额外再加新增利息 35 万。
阅读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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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税额是怎么算出来的?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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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1 10:02
#税务师#
你好 稍等我看下的
阅读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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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贷款的实际利率分母为什么要减8%?
apple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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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1 10:00
#税务师#
同学你好, 贴现法放款时,银行直接预先把全年利息扣走,你到手本金要再减去利息额,可用资金进一步变少,因此分母要再扣除名义利率8%。
阅读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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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里的复利现值系数为什么不用(P/F,8%,4)的数值?
钟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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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1 09:46
#税务师#
如果是本金的计算也可以用您说的系数呢
阅读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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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主营业务成本820万"和“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400万元”,这两个是包含的关系?税法二梦1 第268页的第5题的内容,拍了说存在违章内容,所以没有图片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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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1 09:2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包含关系,这两个是并列的、各自独立的扣除项目。 主营业务成本820万,指的是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活动对应的成本,比如结转的存货成本、人工成本等。 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400万,指的是企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总额,这部分是单独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的。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主营业务成本820万和工资薪金支出400万是分别填列、分别扣除的,两者不能混在一起,也不存在谁包含谁的问题。如果工资已经计入主营业务成本,那这400万就不能再单独重复扣除了,需要看题目具体怎么表述。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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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不太明白,为啥这题完全土地支付金额是用21000除以1+9% 土地出让金也得算成含税不含税???请详细说明下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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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0 21:2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这道题里土地出让金21000万元需要除以(1+9%)换算成不含税金额。 原因是题目明确给出了一个关键假设条件:“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抵减冲减相应的土地成本”。在这个假设下,计算土地增值税可扣除的土地价款时,需要将土地出让金视为含税金额处理,通过除以(1+9%)剔除其中的增值税部分,得到不含税的土地成本。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土地出让金本身在实务中通常是不含增值税的,但本题既然明确要求按“销项税额抵减冲减土地成本”的口径处理,就必须遵循题目给定的条件,将21000万元视为含税金额进行价税分离。这是考试中常见的特殊处理要求,与一般实务理解并不矛盾。 另外,题目中支付的契税630万元属于取得土地使用权直接相关的税费,不需要价税分离,直接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即可。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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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的生产部门于2022年12月底增加一项设备,该项设备原值为21000元,预计净残值率为5%,预计可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2024年年末,在对该项设备进行检查后,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为7200元。该设备2024年所生产的产品当年对外销售60%,则持有该项固定资产对甲公司2024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 想了解24年所生产的产品当年对外销售60%这句话怎么分析?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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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0 20:4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该设备2024年所生产的产品当年对外销售60%,意思是:当年计提的折旧中,只有60%会随着已销售产品的成本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从而减少当期利润;另外40%的折旧还留在未销售产品的存货成本里,暂时不影响当期损益,要等以后这些产品卖出去时才会影响利润。 具体分析思路如下: 1.生产设备折旧先计入制造费用,再转入生产成本,完工后转入库存商品。这个过程中折旧一直属于资产,不影响损益。 2.只有当产品对外销售时,对应的库存商品成本才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此时折旧才真正影响损益。 3.本题中2024年生产的产品只卖了60%,所以当年只能确认60%的折旧对损益的影响,剩余40%的折旧仍包含在存货成本中,不影响2024年度损益。 因此,计算2024年度损益影响时,只需按当年折旧额的60%来确认对利润的减少金额。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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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税务师实务必刷550题中,流动资产这一章节计算题第(3)问,材料成本差异率怎么算?看答案解析看不懂,本期验收入库差异怎么算出来的?求老师解答一下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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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0 19:4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关键在于区分“一般情况”和“存在委托加工物资发出”这两种情形。 一般情况下,公式是: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计划成本)×100%。 但本题属于特殊情况,因为8日发出了委托加工物资,且题目明确“委托加工物资发出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按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结转”。也就是说,这部分发出材料在发出当天就按月初差异率2%提前结转了成本差异,所以到月末计算当月差异率时,这部分已经转出的差异和对应的计划成本都要从分子分母中扣除,避免重复计算。 具体到本题: 1.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4800÷240000=2%,这是提前结转委托加工物资差异时使用的比率。 2.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1000×120+5000=103400元,计划成本=120×800=96000元,所以本期验收入库材料成本差异=103400-96000=7400元(超支)。 3.发出委托加工物资的计划成本=120×600=72000元,按月初差异率结转的成本差异=72000×2%=1440元。 4.因此,当月材料成本差异率=(4800+7400-1440)÷(240000+96000-72000)×100%=10760÷264000×100%≈4.08%。 简单来说,分子中的4800是期初差异,7400是本期入库差异,减去1440是因为委托加工物资发出时已经按月初差异率提前结转了;分母中的240000是期初计划成本,96000是本期入库计划成本,减去72000是扣除已发出的委托加工物资计划成本。这样算出来的才是当月剩余待分摊材料的准确差异率。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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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个数据来自哪里的呀?
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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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0 15:5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数据通常来自题目给定的条件、已知的报表项目,或者是根据前面步骤计算出来的结果。您可以先回到题干,看有没有直接给出的金额;如果没有,就往前翻计算过程,看是不是某一步算出来的中间数。如果还是找不到,可以把具体题目或截图发给我,我帮您核对一下这个数到底是从哪来的。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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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公司给车间,办公室购买了花露水和蚊香怎么入账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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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0 14:14
#税务师#
你好 制造费用劳保 管理费用劳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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