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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公平市场价值吗,公平市场价值都指哪些价值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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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9 20:18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公平市场价值就是公允价值。 1.在企业价值评估的概念中,公平市场价值和公允价值是同一概念,都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公允价格。 2.企业的公平市场价值本质是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它不等于企业现时市场价值,只有当市场完全有效时,现时市场价值才会等于公平市场价值。 3.站在不同投资者角度,公平市场价值可以分为少数股权价值和控股权价值,二者都是企业在对应视角下的公平市场价值。 4.如果企业持续经营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高于清算价值,公平市场价值就是持续经营价值;反之则为清算价值。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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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财管成本计算的大题,感觉出题挺活的,解题思路总是要想半天,有什么逻辑或者要领吗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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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9 19:37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可以参考这几个要领梳理思路,提升解题效率: 1.先明确成本计算的方法类型,比如是品种法、分批法还是分步法(逐步结转/平行结转),不同方法的成本分配逻辑不同,先定方法再找对应数据。 2.拿到题目先分清楚费用大类,先区分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只有生产成本需要计入产品成本,再进一步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3.遵循“先分配辅助生产费用,再分配制造费用,最后计算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的步骤来梳理,一步一步处理,不要跳步混乱。 4.如果是分步法,逐步结转法要注意成本结转和成本还原的要求,平行结转法要重点把握各步骤约当产量的计算规则。 5.平时练习多整理典型出题套路,吃透例题的解题步骤,通过针对性做题强化思路,做题前先标注已知条件和要计算的目标,避免找错数据。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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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及详解
王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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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9 19:22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正确答案是C,详细解析如下: 1.选项A错误。总资产周转次数反映的是总资产的运营效率,公式为总资产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平均总资产,和营业净利率没有必然的正向关系。营业净利率是净利润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受盈利能力、成本水平影响,和总资产周转次数大小无关,总资产周转次数大不代表营业净利率就大。 2.选项B错误。传统杜邦分析体系下,权益净利率=营业净利率×总资产周转次数×权益乘数,只有当营业净利率和总资产周转次数不变时,权益乘数越大,权益净利率才会越大。该选项没有给出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因此说法错误。 3.选项C正确。权益乘数=平均总资产÷平均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总资产。根据公式推导:权益乘数=1÷(1-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越大,权益乘数越大,反之权益乘数越大也意味着资产负债率越大,二者同向变动,因此该说法正确。 4.选项D错误。总资产净利率=营业净利率×总资产周转次数,和权益乘数没有必然正向关系。同时根据公式变形:权益净利率=总资产净利率×权益乘数,只有权益净利率不变时,权益乘数越大总资产净利率才会越小,因此该说法错误。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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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实体还是上市实体财报审计应该实施项目质量复核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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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9 16:23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所有上市实体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都必须实施项目质量复核。 除此之外,以下两类业务也应当实施项目质量复核: 1.法律法规要求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审计业务或其他业务。 2.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为应对质量风险,有必要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审计业务或其他业务。 也就是说,要求强制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对象是上市实体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而非所有类型的上市实体审计业务。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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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A销售给B的原材料甲,B用甲原材料生产商品乙卖给了C,本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前,B发现原材料甲存在质量瑕疵,但未对其生产卖给C的乙商品带来损失,A与B的合同也未约定此类事项责任如何划分,经协商A向B赔偿50万元,该事项属于B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吗?
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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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9 14:06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属于非调整事项。 该赔偿事项是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才协商确定的,在报告年度(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该赔偿责任并不存在,不属于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新证据的事项。 如果该赔偿金额重大,B公司仅需要在本年度报告的附注中进行披露即可,无需调整报告年度的财务报表数据。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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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金融资产清偿债务,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如果发生相关费用,则要加入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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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9 10:10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需要根据受让金融资产的分类来确定,不是全部都加,也不是都不加。 1.如果受让的是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费用不需要计入入账价值,发生时直接计入投资收益。 2.如果受让的是其他类型的金融资产,比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发生的相关手续费需要计入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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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能戴耳塞吗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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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9 09:38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明确规定禁止携带软质隔音耳塞,具体要求以考场监考规则为准。 不建议主动佩戴,进入考场前可以提前咨询监考人员,获得允许后再带入考场使用,避免按违规处理。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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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选项如何判断? 2021年3月1日, 甲公司欠付林某的10万元技术服务费到期未予清偿。2024年1月1日, 林某被同乡赵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3个 月。2024年4月1日, 林某向人民法院提出对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25年4月1日, 林某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诉讼时效中断了一次 B 、诉讼时效中止了两次 C 、诉讼时效中止了一次 D 、该债务尚未经过诉讼时效期间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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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9 09:34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们先逐个明确判断,最终D选项的结论是:该债务尚未经过诉讼时效期间,D选项正确。具体判断逻辑如下: 1.先确定基础诉讼时效期间:本案债务2021年3月1日到期,普通诉讼时效3年,原本诉讼时效届满日为2024年3月1日。 2.分析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的要求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才会发生中止。本案中林某2024年1月1日被限制人身自由,此时处于原诉讼时效(2021.3.1-2024.3.1)的最后6个月内,符合中止条件,仅发生1次诉讼时效中止,中止事由2024年4月1日消除。 中止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6个月,届满日变为2024年10月1日,因此原选项B错误、C正确。 3.分析诉讼时效中断:2024年4月1日林某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属于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情形,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自2024年4月1日重新起算3年,届满日为2027年4月1日,本案提问时间在2026年,因此债务尚未经过诉讼时效期间,D正确;本案共发生1次中止、1次中断,A错误。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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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住房,个税,增值税怎么规定,什么优惠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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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9 09:24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规定及优惠 1.一般规定:个人转让住房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税,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税率为20%。合理费用包括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需凭有效凭证按规定扣除。 2.核心优惠: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换购住房退税优惠: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享受出售现住房已缴个税的退税优惠: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额退税;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比例退税。需要满足先卖后买、出售方是新购住房产权人之一的条件。 二、增值税规定及优惠 1.北上广深之外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照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 2.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照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 3.额外优惠:个人转让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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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代扣劳务报酬,扣除每月5000么?还有育儿津贴,养老等
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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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9 09:22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规定,互联网平台对从本平台取得劳务报酬的从业人员,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税时,可以扣除每月5000的累计减除费用,但不能扣除子女教育、赡养养老这类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规则如下: 1.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扣除要求: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互联网平台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月份数计算;如果中间有月份未取得报酬,后续再取得报酬时需要重新累计计算。 2.子女教育、赡养养老等专项附加扣除,只能在个人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预扣预缴环节不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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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答案解析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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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9 08:16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正确选项:AB,答案解析如下: 1.选项A表述正确。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财产,因此它的民事责任需要由设立它的总公司(本公司)承担。 2.选项B表述正确。子公司是被母公司控股的独立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选项C表述错误。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身份,不需要设立股东会、董事会这类完整的法人治理组织机构,一般由总公司指定负责人负责分公司运营即可。 4.选项D表述错误。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应当按照公司法律制度的要求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独立开展经营管理,并非由母公司直接委派全部管理人员、不设置独立组织机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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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联盟在哪一章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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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9 07:22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战略的第3章第1节。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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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委托加工收回后,按多少比例金额抵扣。资源税,有购入的,有自采的,没卖完,购入的能全抵么?资源税赊销的,或者预售款的,什么时候缴纳
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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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8 22:53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抵扣,采用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抵扣,即领用多少就抵扣对应比例金额的已纳消费税。 计算公式: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2.纳税人以外购已税资源税应税产品自采应税产品混合销售或者混合加工为应税产品销售的,准予扣除外购应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可结转下期继续扣除,购入没有销售完的部分,不能当期全额抵扣。 3.资源税纳税人采取赊销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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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预售款的话,发货时缴纳增值税,那先发货,后收款呢?对比消费税也说一下吧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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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8 22:48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先给结论: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先发货后收款的情形,核心都按合同约定判断,和预收款模式规则不同。 1.增值税的处理规则 一般情况下,先发货后收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日。如果签订了书面合同,就是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如果没签合同或者合同没约定付款日期,就是货物发出的当日。如果先开具了发票,无论是否收款,纳税义务都发生在开票当日。 2.消费税的处理规则 消费税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如果是其他先发货后收款的结算方式,也统一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和预收款模式的核心区别 预收款模式是先收款后发货,增值税和消费税一般都在发货时产生纳税义务;先发货后收款,核心是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确认纳税义务,无约定才在发货时确认。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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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转让旧房,或者土地使用权,怎么计算可扣除的金额,算不算契税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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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8 21:52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需要分不同情况确定契税是否计入扣除: 1.转让旧房采用评估价格法计算的,买房时缴纳的契税已经包含在评估价格中,不需要单独扣除;如果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契税,属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扣除。 2.转让旧房采用发票法计算,也就是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买房时缴纳的契税能提供完税凭证的,可以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土地时缴纳的契税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属于可扣除项目,可以正常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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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所得,不满4000元,预缴先扣除800,算在综合里,不论是否超过4000,都扣除20%,对么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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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8 21:24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这个说法是正确的。 在预扣预缴个税环节,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所得需要区分单次收入金额:单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扣除800元费用;单次收入超过4000元时,扣除20%费用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环节,不再区分单次收入是否超过4000元,对这三项所得统一按照收入的20%扣除费用后计入综合所得收入额。 另外需要注意,稿酬所得在扣除20%费用后,还需要再减按70%计算最终的综合所得收入额。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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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是真题吗,系数表没这么多期的吧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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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8 20:07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无法确认这道题是不是2025年真题,针对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年金相关系数表可以有40期这类多期数的内容。 2.考试中只要题目计算需要用到对应期数的系数,都会直接在题目里给出相关数值,不需要你自己查表或者计算,直接代入使用即可。 3.这道题的计算逻辑是正确的:先算出40年末一共累积的养老金终值,再将这个终值作为退休后20年领取年金的现值,折现倒算每年可领取的金额,和解析的列式思路一致。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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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一体化和追溯调整考虑一体化和追溯调整 2月1号甲公司合并口径的所有者权益是多少 4月1号甲公司的合并口径所有者权益是多少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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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8 19:23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结论 1.2月1日甲公司合并口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0万元。 2.4月1日甲公司合并口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5万元。 解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需要一体化存续,追溯调整被合并方合并前留存收益。本题中,甲取得乙100%股权,不存在少数股东权益。 2月1日,乙刚成立,合并前净资产为实收资本10万元,甲个别报表所有者权益为20万元,合并抵消后总额为甲个别20万加乙的10万,最终合并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0万元,全部归属于母公司。 4月1日,乙实现净利润5万元,合并后所有者权益总额为甲个别20万加乙自成立日起的净资产15万(10万实收资本+5万净利润),抵消后合并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5万元,全部归属于母公司。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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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这种短期决策的都按单利计算年利率?然后第三章那种债券或者银行存款,还有第五章长期投资决策都默认按复利计算有效年利率?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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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8 18:48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对,这个说法不准确。 1.财管题目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默认都是复利计息,不会根据决策长短直接默认单利。 2.只有题目明确要求单利计算,或者是营运资本管理中计算短期信用成本、放弃现金折扣成本这类特殊短期问题时,才会按单利计算年利率。 3.加息法这种特殊的短期借款计息方式,也需要单独记忆它的有效年利率结论,不属于默认单利的情形。 4.债券、长期投资等长期决策默认复利计息,符合财管的一般规则,和默认规则一致。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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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交易实体含银行和保险公司吗
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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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8 17:53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证券的公开交易实体含银行和保险公司。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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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规模纳税人,现在税率有几种? 2、如果出租房产,税率是多少,开专票还是普票。 3、图片中,销售、出租不动产,除住房外,是包含哪些项目内容。
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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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8 17:26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解答: 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有两种。 1.基础征收率为3%,适用于销售、出租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这类业务。 2.优惠征收率为1%,适用于除上述业务之外的其他增值税应税交易,纳税人也可以选择放弃优惠,按3%开具发票。 问题2解答: 出租房产的征收率统一为3%,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该类业务不适用1%减按优惠。 既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类型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自行选择。如果客户需要抵扣进项,开具专票即可,开具专票部分需要正常缴纳增值税。 问题3解答: 这里除住房外,包含所有非住宅性质的不动产出租、销售,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 具体常见项目包括:商铺、写字楼、厂房、仓库、酒店、商业公寓、土地使用权等非居住用途的不动产。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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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规模纳税人,现在税率有几种? 2、如果出租房产,税率是多少,开专票还是普票。 3、图片中,销售、出租不动产,除住房外,是包含哪些项目内容。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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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8 17:18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小规模纳税人现在税率有几种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适用的征收率主要有2种。 1.常规征收率为3%,仅销售、出租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适用3%征收率,不享受减按1%优惠。 2.减按优惠后的1%征收率,适用于除销售、出租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他增值税应税交易,该优惠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问题2:如果出租房产,税率是多少,开专票还是普票 1.税率:出租非住房适用3%增值税征收率;出租住房同样适用3%征收率(2026年现行政策未对其设置特殊征收率)。 2.发票类型:可以根据客户需求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没有强制限制。如果客户是一般纳税人需要抵扣进项,可开具专票;小规模纳税人放弃优惠开专票也不会影响其他业务享受优惠政策。 问题3:销售、出租不动产,除住房外,是包含哪些项目内容 除住房外的不动产主要包含以下类别: 1.商业用途房产:如商铺、写字楼、办公用房、商场摊位、厂房仓库等。 2.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出租各类工业、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途的土地使用权也包含在内。 3.其他不动产:如车位、仓储用房、经营性构筑物、非居住类配套用房等。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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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建房子,租房子,土地使用权转让,卖二手房,房地产企业,和普通企业,预缴增值税和实际计算缴纳增值税,税率,预征率等,怎么计算,能总结一下么?我想对比记忆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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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8 16:52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给你按不同主体和场景分类总结如下: 1.异地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预缴=(含税总价-分包款)÷(1+9%)×2%,申报销项=含税总价÷(1+9%)×9%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预缴=(含税总价-分包款)÷(1+3%)×3%,申报应纳税=(含税总价-分包款)÷(1+3%)×3% 小规模纳税人:2026-2027年除转让出租不动产外,预缴=(含税总价-分包款)÷(1+1%)×1%,申报应纳税=(含税总价-分包款)÷(1+1%)×1% 2.异地不动产经营租赁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预缴=含税销售额÷(1+9%)×3%,申报销项=含税销售额÷(1+9%)×9%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营改增前取得不动产):预缴=含税销售额÷(1+5%)×5%,申报应纳税=含税销售额÷(1+5%)×5% 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含税销售额÷(1+5%)×5%,申报应纳税=含税销售额÷(1+5%)×5%;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不预缴,直接申报纳税 3.转让不动产(含卖二手房,不含房地产企业卖自行开发新房)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自建预缴=含税总价÷(1+5%)×5%,非自建预缴=(含税总价-原购价)÷(1+5%)×5%;申报销项=含税总价÷(1+9%)×9%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自建预缴=含税总价÷(1+5%)×5%,应纳税=含税总价÷(1+5%)×5%;非自建预缴=(含税总价-原购价)÷(1+5%)×5%,应纳税=(含税总价-原购价)÷(1+5%)×5% 小规模纳税人(不含自然人):自建预缴=含税总价÷(1+5%)×5%,应纳税=含税总价÷(1+5%)×5%;非自建预缴=(含税总价-原购价)÷(1+5%)×5%,应纳税=(含税总价-原购价)÷(1+5%)×5%;自然人转让不动产不预缴,直接申报纳税 4.房地产企业预售自行开发商品房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预缴=预收款÷(1+9%)×3%,申报销项=(含税总价-可扣除土地价款)÷(1+9%)×9%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预缴=预收款÷(1+5%)×3%,申报应纳税=含税总价÷(1+5%)×5% 小规模纳税人:预缴=预收款÷(1+5%)×3%,申报应纳税=含税总价÷(1+5%)×5% 5.转让土地使用权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预缴按不动产转让规则执行,申报销项=含税转让收入÷(1+9%)×9%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转让营改增前取得土地):预缴=(含税转让收入-土地原价)÷(1+5%)×5%,申报应纳税=(含税转让收入-土地原价)÷(1+5%)×5%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按5%征收率,预缴=(含税转让收入-土地原价)÷(1+5%)×5%,申报应纳税=(含税转让收入-土地原价)÷(1+5%)×5% 记忆口诀可参考:一般计税建2租3转让5,简易计税建3租5转让5,房企预收一律3。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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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资产的改良支出,装修费支出,运输过程总的运费、安装费等计入使用权资产吗?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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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8 15:11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些支出都不计入使用权资产成本,具体处理如下: 1.承租人对使用权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装修费支出,不计入使用权资产,通常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2.承租人为将租赁资产运回、安装使其达到计划使用状态发生的运费、安装费,不属于获取使用权的初始直接费用,也不计入使用权资产成本,一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根据使用权资产初始计量规则,只有租赁负债初始计量金额、提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初始直接费用、复原拆卸等预计成本这四类内容,才计入使用权资产的初始成本。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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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购买土地,由管委会代建一条市政道路,该块土地是否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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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8 14:20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该块土地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因改造城镇住房、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占用耕地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政策,不适用于本情形。 根据现行耕地占用税规定,只有因国家重大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耕地等法定情形才可免税,管委会代建市政道路不属于法定免税范围,因此应正常缴纳耕地占用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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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代位权,撤销权,打破了合同主体相对性,但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履行义务么
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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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8 14:06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只有代位权可以要求次债务人(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撤销权不可以。 代位权成立后,法律明确规定次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履行义务,这是代位权制度的直接效力。 撤销权的作用是撤销债务人不当减少财产的行为,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会直接要求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财产收回后仍属于债务人,债权人再另行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代位权和撤销权都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法定例外,但二者的效力内容存在上述区别。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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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商品转让不得扣除税费,金融服务的贷款服务可以扣除是吗
小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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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8 12:54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这需要分不同情形区分: 1.增值税销售额计算层面:金融商品转让计算销售额时,买入价不包含购买环节支付的手续费等税费,不得扣除这部分税费;转让金融商品本身的增值税计算,是按卖出价减买入价的差额为销售额,也不扣除转让环节的税费。 2.进项抵扣层面:根据最新增值税规定,“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已经删除,只要贷款服务以及发生的手续费相关支出,取得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抵扣条件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如果是与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目前政策仍明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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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疑问想问一下大家,就是在合并报表那一章有一个补偿性资产的知识点,在合并报表抵消与调整分录中,是应该做借补偿性资产,贷长期股权投资,还是在应该合并报表中做借补偿性资产,贷商誉
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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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8 12:42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分情况处理,不同时间点、不同场景的分录不同: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的抵销调整分录,应当做借:补偿性资产,贷:商誉。 因为购买日合并报表确认补偿性资产,属于调减合并对价,最终会调整减少商誉的金额,不直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 2.如果是购买日之后,补偿性资产账面价值发生变动,需要调整账面价值时,变动金额计入投资收益,分录为借(或贷):补偿性资产,贷(或借):投资收益。 3.只有当个别报表已经确认补偿性资产并冲减了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报表层面不需要再重复做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或商誉的处理,仅对差异金额调整即可。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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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以金融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要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那么债权人收到的金融资产入账价值要加上这个增值税吗
欧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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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8 11:57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需要加这个增值税。 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的相关税费中,不包含债务人缴纳的这部分转让金融商品增值税。 这部分增值税是债务人的应税义务,债权人无法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需要直接计入受让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 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金融资产时,本身就是按金融资产自身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入账价值,无需额外追加债务人的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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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在计算抵免限额的时候,税率是用15%吗
欧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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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8 11:46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符合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计算境外所得抵免限额时,适用15%的税率。 这里要求该高新技术企业是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研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除这类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外,其他企业的境外所得抵免限额统一按照25%的法定税率计算,和企业境内实际适用的税率无关。 其他适用15%境内税率的企业,比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计算境外所得抵免限额仍需适用25%的法定税率。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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